为群众办实事|宁波海事法院高效解纷护民生
日期:08-19 33 属于:新闻资讯
近日,舟山海域迎来秋季“小开渔”集中出海高峰。就在开渔当天早上8时30分,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收到了银行提交的扣船申请:一艘舟山籍捕蟹船拖欠银行抵押贷款本息285万余元,即将随船队出海,因此申请法院对该船实施扣押。
承办法官受理本案后,第一时间排摸关联案件发现,除船舶抵押贷款案件外,这艘捕蟹船还有一批已经审结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,既未履行完毕,也未进入执行。
银行抓住这个节点申请扣船,确有解决欠账的迫切考量,但如果单纯走司法扣押程序,可能会出现船舶耽误出海、银行和船员的债权也无法及时兑现的局面。
承办法官定下解纷思路:以扣船作为切入点,做足做通银行与船东的工作,促成船舶抵押和船员劳务纠纷一揽子化解,力争捕蟹船赶上开渔的头一班船期。
事不宜迟,经合议庭评议,承办法官完成扣船法律文书签发。执行干警带着文书,即刻冒雨驱车赶往某码头,顺利找到该船,并向船东送达扣船文书。
扣船只是手段,实质性化解纠纷才是最终目的。为了最大限度争取扣船后调解取得实效,法庭联动当地海洋经济发展局及属地渔办,承办法官联合调解员就地向银行和船东开展工作。
“错过开渔的好时机,整季的收益都可能大打折扣,抓紧时间和银行沟通还款计划。”“稳住渔民生计,才能保住渔业效益。船东有履行意愿,让渔船顺利出海,这笔贷款回款才会更有保障。”承办法官将法理讲透,把情理说通,调解取得了进展:船东经多方筹款,先结清了尚未支付的全部船员工资,又向银行支付了逾期利息,并就剩余本息的还款方案和银行签署了分期付款协议。
随后,银行向宁波海事法院提交解除船舶扣押的书面申请,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作出解扣法律文书。从收到扣船申请到解除船舶扣押,全程不到6个小时。而这也正是宁波海事法院持续聚焦渔民急难愁盼,把司法服务延伸到渔港码头一线的真实写照。
